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报考指南 - 正文

黑龙江大学2023年自考本科二学历招生简章

时间:2023-05-16 07:52 作者: 点击:

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自考本科二学历是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满足高校在校学生扩展知识及专业领域的要求,而针对高校在校大学生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考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选择系统学习第二个专业的主干课程,在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后,可获得第二个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黑龙江大学是黑龙江省首批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高,曾多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自2006年起开展自考本科二学历助学,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专业不限。

二、专业设置

三、学习方式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授课。课下考生可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随时、随地自主预习或回看老师的授课内容。省考课程通过有偿网络助学学习,获得过程性考核得分。过程性考核得分(满分40分)+笔试卷面成绩(百分制)*60%=省考课程总成绩。

四、考试时间

每年两轮考试,一般安排在四月份和十月份进行。每轮考试可根据开考计划自行报考1到4门省考或校考课程。省考课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校考课程由黑龙江大学组织。所有考试科目单科及格,不及格可循环报考。

五、毕业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已取得普通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资格;

2.自考全部课程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3.要获得自考学士学位,须先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放弃学位,本条件可不考虑。

通过省自考委毕业资格审查后,颁发由省自考委和黑龙江大学共同验印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该文凭是我国高等继续教育中唯一得到60多个国家认可(可据此学历申请部分国家研究生)的学历。

六、学位授予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通过学位资格审查可获得由黑龙江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1.符合毕业条件,思想品德合格;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学位外国语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普通本科第一学历获得学士学位的,此项可办理免试);

4.通过学位专业课程考试。

七、报考费用

省考、校考课程45元/科;实践考核课程100元/科;论文答辩300元/人次;毕业审档60元/人次;省考课程网络助学150元/科。收费标准详见财务处及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级规定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八、报名方式

1.备案。报名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完成预报名。

2.正式注册。2023年下半年新生注册时间2023年8月末,9月初。若错过本次,下次注册时间为2024年的2-3月。届时关注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crjy.hlju.edu.cn/)或微信公众号的新生报名注册通知。

九、咨询方式

1.自考办公室:黑龙江大学C区26栋(南侧)127室,电话:86608451、86609718。

2.QQ咨询群:543392349、752142269、706234769(任选一个即可)。

      (简章中部分内容有可能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如有变化以最新信息为准)

上一篇:黑龙江大学2024年春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下一篇:自考立交桥 | 法治体系 强国筑梦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