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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下半年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15:12 作者: 点击:

 

 各位考生:

学校学位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召开,审议通过了我院部分考生的学位申请。请通过学位授予的考生到校领取学位证书。

一、领取人员

1、2023年下半年申请并授予学位的考生;

2、2023年之前申请并授予学位,但一直未来领取证书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

2024年3月4-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如错过本次,下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领取地点

黑龙江大学C区26栋127室,二学历考生由班主任代领并发放。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86608451。

四、携带材料

(1)本人前来的可携带身份证直接领取;

(2)如由他人代领,必须携带委托书(参见附件1)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委托书内容包括:1.学位证获得者手写:本人×××委托×××领取学位证书。2.委托人手写签名;3.受托人手写签名。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委托书可用A4纸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内容手写,制作完成后带来。请注意:代领人未持委托书的不能领证。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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