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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10:58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各位考生:

我校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定于2025年9月27日在黑龙江大学3号教学楼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2025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共有189人,其中:164人论文查重、AI检测合格,正常参加答辩,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二、答辩安排

1.9月27日上午:

8:10进入准备室;8:30开始按答辩顺序依次进入答辩室正式答辩。

答辩专业:汉语言文学(10196)、行政管理 (10304 )、新闻学(10209)、俄语(11676)、商务英语(11677)、税收学(11667)

注:各专业的答辩顺序名单、各组的分组名单,考生在准备室查询。

2.9月27日下午:

13:10进入准备室;13:30开始按答辩顺序依次进入答辩室正式答辩。

答辩专业:法律(10232)

三、考务办:3号教学楼215

四、注意事项

1.答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准备室,进行答辩前准备,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每位考生打印四份论文答辩稿(必须与上传论文系统的论文答稿内容一致,格式可修改),进入答辩室时交给答辩组三份,考生本人手持一份;

3.考生进入答辩准备室后,全程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交谈,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生须携带黑色碳素笔填写《考生笔迹确认卡》,不按要求填写《考生笔迹确认卡》或未上交者,考试成绩无效;

5.参加答辩的考生对答辩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做好记录,反馈给指导教师。

五、论文最终稿提交

1.答辩结束后,考生根据答辩组的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最终稿;

2.论文最终稿封面必须使用统一模板,各项信息一定要正确,专业请填写自考所在专业,考号请填写自考准考证号;

3.提交论文最终稿前需要先完成抽检字段,学生填写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研究方向可以咨询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选题来源可不填;

4.论文最终稿要提交PDF版和WORD版,两版文件必须以考生准考证号和姓名命名,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指导教师审核,截止时间10月10日17:00;

5.10月11日学校统一在维普系统进行查重和AI检测,论文最终稿查重检测若超过30%、AI检测若超过40%或不在规定时间上传,取消论文成绩。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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